研究和指导镇各级党组织建设,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工作;协助党委管理干部,承办换届选举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、人事任免、调动奖惩等工作。其主要职能包括:
(一)制定和执行组织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。贯彻执行镇委、镇政府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组织、干部工作的法规及党员、干部管理规划。
(二)负责指导全镇的党建工作。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和“两新”党组织的建设,探索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和“两新”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。加强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建设,协调、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和党建理论工作,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、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
(三)负责镇属单位的公务员管理。负责管理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,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,负责镇属行政单位国家公务员的招考录用和有关人员的调任、转任工作。
(四)负责全镇各级干部的管理工作。负责办理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干部任免、工资福利、编制管理、调动、退(离)休工作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、随军家属工作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(境)政审工作。
(五)负责全镇的人才开发、服务、职称管理。做好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。负责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工作。
(六)负责全镇各级干部的考核和监督。考核和监督镇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干部,提出调整、配备的意见和建议,审批办理镇管干部的人事任免工作。
(七)落实人事制度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,制定镇人事制度改革规划、方案,并组织实施镇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、单位实行定编定职责定领导职数管理、人员招聘、辞职辞退手续、年度考评工作。
(八)负责全镇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。制订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有关制度,协调、指导全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,组织镇干部和村后备干部的培训。
(九)负责全镇干部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。做好人事档案接转工作,按照市级管理标准整理人事档案资料,建立组织办人事档案室,实行档案软件管理系统进行档案管理。
(十)负责组工调研工作。围绕工作重点和政策重点对组织工作的科学决策、落实新政策、完成新任务、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到各部门各社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。
(十一)负责镇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。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,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路线和时事政治,为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做好管理服务工作。
(十二)承办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、市委老干部局和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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